使用: 1、试车:在无载荷情况下,接通电源,开动并检查个运行机构,使控制按钮与各运转机构的方向相对应,在各机构动作灵敏、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使用。
2、提升货物不能超载,必须在额定起重量范围内作业。
四、维护: 1、维护应做到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。特别是起升机构的制动装置,保证制动系统安全可靠。 2、润滑
2.1、运行机构的轴承润滑,一年加注一次钙基润滑脂(GB491-65),油量为1/2~1/3轴承容量。减速机润滑,半年加注一次30#机油,油量以油标为准。开式齿轮润滑,一个月涂一次钙基润滑脂(GB491-65)。
2.2、环链电动葫芦和钢丝绳电动葫芦润滑见《电动葫芦说明书》






悬臂吊易发生的故障有哪些?
在各种起重机械中,电动单梁起重机、悬臂吊桥式起重机、悬臂吊门式起重机等均采用悬臂吊作为起重机械的起升机构。除大、小车行走机构和主要受力及构件之外,悬臂吊作为起升机构容易出现故障。
一.是接触器容易产生粘连、失效故障。
二.是锥形制动器和电动机转子制动轴容易发生扭曲、断裂故障。 悬臂吊的起升、下降过程中会存在多次的点动操作,锥形制动器会频繁的打开、闭合,制动器会反复的受到启动力矩和制动力矩,容易产生疲劳断裂。制动轴断裂后,制动力矩不能传递到卷筒,以悬臂吊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所吊重物就会在重力作用下坠落
1.操作人员经考试取得特殊工种方可进行操作,并应熟悉本机的性能、结构,传动系统。2.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,并排除不正常现象后,才准使用。(1)吊钩约头、滑轮有无裂纹等缺陷。(2)钢丝绳是否完好,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,有无脱槽现象。(3)大车、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。(4)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;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,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,升降电机制动器是否正常。(5)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声。3.严禁超范围使用,必须遵守“十不吊”规定(1)超过定额负荷不吊;(2)指挥信号不明,重量不明,光线暗淡不吊;(3)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,(4)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(5)歪拉斜挂不吊;(6)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;(7)氧气瓶、发生器等具有性物不吊;(8)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;(9)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(10)指挥时不吊。4.进行作业时,尽量保持被吊物平衡,吊构转动时不准起升,防止钢丝绳出槽。5.禁止吊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,吊车吊着重物时,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。6.禁止两台吊车同吊一重物。7.禁止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。8.禁止把控制按钮电源线环绕在钢丝绳中起吊。9.禁止操纵按钮开关活有油污及潮湿,严禁敲打撞击按组开关。10.禁止在钢丝绳磨损严重情况下起吊;11.工作后,将吊车开到地点或安全地方,切断电源。作好安全处理防止溜车。
您好,欢迎莅临卫旭重工,欢迎咨询...
![]() 触屏版二维码 |